李麗靜
  據新華社鄭州8月9日電(記者李麗靜)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對該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受賄、貪污一案8日宣判,認威剛記憶體定曹濮生犯受賄罪、貪污罪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,剝奪政治權利5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。  (原標題:河南省糧食局原局長曹濮生貪污受賄獲刑1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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